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修订的《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明确乐发,对于食品销售(散装熟食除外)、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均无需现场核查。
8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一家配餐公司负责人从市场监管人员手中接过一张崭新的许可证。这是新规实施当天乐发,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发出的全市首张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张食品经营许可证,既是新规落地的标志,也见证了审批服务的提速。
“我们一直在酝酿经营一个中央厨房,让更多单位享受到营养配餐。”丰台某营养配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坦言。起初对怎么建、有啥要求“心里没底”,他们试着向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中央厨房新办事前服务,工作人员立刻结合《中央厨房布局设置与管理规范》和许可要求,对着他们设计的装修图纸“抠”起了细节:哪里该调整布局更合理,哪些食品安全设施必须到位,都给出了具体建议。
企业按照建议完成现场装修后,在8月1日细则生效首日就提交了申请。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结合事前服务情况,采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核查现场。流程顺畅,不到2个小时,这张承载着企业未来经营憧憬的许可证就交到了负责人手中。
“从咨询到拿证,服务又快又实在,正好有几家意向客户正在公开招标,这样一点不耽误。”企业负责人语气中透着轻松。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新的《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实施,从8月1日起乐发,将食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餐饮、除“一老一小”食堂以外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申请项目仅为餐饮服务管理以及小餐饮店的新办,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变更、延续、补发、注销许可事项全部调整到各市场所办理。这一调整将更加方便餐饮企业就近咨询、就近办理,通过线上办理、远程核查等方式,许可办理时限将被进一步压缩,为辖区餐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创同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